近期,全国各地出现利用快递和网约车运送现金、黄金实施“线上诈骗+线下取钱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例,诈骗分子为快速实施诈骗,转移洗白赃款,诱骗受害人利用快递或网约车线下运送大额现金或黄金,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。
1“课程退费诈骗”
2025年1月20日,陵水某群众前往椰林派出所报警称,其在家中接到陌生来电,告知其之前报名“课程”的学费可以办理退费,但需要购买对方推荐的基金产品才能退费。
诈骗分子添加被害人微信后,通过语音引导被害人以现金交易的方式线下购买基金,被害人在诈骗分子引导下,于1月15日通过货拉拉运送17万余元现金到万宁市某镇,紧接着1月16日引导下被害人将20万现金放置在某度假村东106米处,然后便可离开,然后诈骗分子将现金拿走。1月20日,被害人意识到可能被诈骗了,立即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,共计被诈骗37万元。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2“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”
2025年2月11日,某群众向英州派出所报案称,张某和孙某(化名)于2024年12月接到一通来自“河南省通信管理局”的陌生电话,对方称孙某的身份证曾被用于办理过一张电话卡,并用此卡发送诈骗信息,威胁孙某如果不尽快报案,将会停掉孙某的电话卡。随后,诈骗分子引导孙某与一名自称“北京市公安局”的“杨警官”联系,开始了所谓的调查过程。
“杨警官”通过电话和QQ与孙某、张某沟通,要求他们配合调查,提供名下银行卡内的资金进行“资金优先公正调查”。最终,孙某和张某在海南陵水购买了1200克黄金(投资金条),并将黄金交给一名自称“专案组成员”的男子。事后,他们产生疑虑,遂向警方报案。最终确认被骗金额为77万元。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3“约炮诈骗”
2025年2月19日,某群众向陵水警方报警称在交友APP上被骗。
经了解,受害人下载并登录某“约炮APP”后,客服要求先充值才能线下见面。受害人按要求转账1000元后,被告知APP内的账户被冻结,需要继续充值解冻。在对方一步步的引导下,又通过微信支付、QQ红包等方式共转账101笔,总计27562元。随后,对方继续要求受害人将现金送至海南省万宁市的指定地点。
受害人按照要求先后3次将现金送至指定地点,第一次将32000元送至万宁市某音乐吧附近的一座废弃楼内。第二次将38000元送至万宁市某村某黑色汽车底盘处。第三次将20000元送至万宁市同一辆黑色汽车底盘处。
最终,受害人意识到可能被诈骗了,便立刻前往派出所报案,共计被骗12万元。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谨防电信诈骗
广大人民群众,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,不要轻信陌生人,不随意在网络上透露个人信息,涉及资金交易时,务必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,凡是要求取出现金或者购买黄金,并通过货运、网约车、邮寄或者跑腿等方式转交给他人的都是诈骗行为。同时,陵水公安也提醒广大网约车司机和快递员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现金、运送不明包裹、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警方举报,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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