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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通报!

来源:“公安部”微信公众号 时间:2025-10-20 17:25:54

全国公安机关按照“净网—2025”专项工作部署,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,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,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线索。今日,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。

案例一:刘某明、李某洋、方某庆、盛某琳虚假摆拍“上海老伯捡拾名包后向失主勒索5万元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上海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刘某明(男,34岁经营一家奢侈品回收店,为提升店铺知名度、吸粉引流,伙同店铺员工李某洋(男,25岁通过经纪公司招募方某庆(男,62岁,前往太古汇摆拍了内容为“上海老伯捡拾名包后向失主勒索5万元”的虚假视频后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,店铺主播盛某琳(女,29岁作为视频中演员出现。该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,大量网民给与负面评价,对当地形象造成恶劣影响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上海老伯“捡拾”名包后向失主“勒索”5万元?警方:自导自演,全员被罚】

案例二:刘某峰编造传播“进入云南玉溪城区必须缴费200元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云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刘某峰(男,50岁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“为了响应国家号召,即日起玉溪政府决定:凡是进入玉溪城区的必须缴纳200元的城镇维护费用,该费用可以在5年内随意出入玉溪城区!500元可以一辈子随意出入玉溪!”的谣言信息,引发大量网民关注、讨论,对当地群众造成误导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云南玉溪进入城区必须缴费200元?当地回应】

案例三:王某彪编造传播“女儿‘王喵喵’走失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浙江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王某彪(男,28岁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,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篇内容为“女儿‘王喵喵’被人抱走”的虚假信息,并配以一张从互联网上搜到的小女孩图片后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,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误导不少热心人士纷纷转发、助力寻找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“王喵喵”走失?王某某,被行拘!】

案例四:李某江编造传播“四川德阳发生液化气罐车爆炸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李某江(男,58岁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,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内容为“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境内,一辆运载液化气罐的货车在行驶途中突发起火爆炸。剧烈的燃烧引发十余次连环爆炸,气罐被炸飞后坠落在地,周边村民住宅玻璃大面积震碎”的虚假险情信息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引发当地居民恐慌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四川德阳发生液化气罐车爆炸?警方回应】

案例五:王某编造传播“山西大同地震现场一片废墟?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山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王某(女,57岁使用某文字类AI工具捏造了涉“山西大同地震”相关谣言信息,之后又利用某视频生成类AI工具生成与文本对应的视频,在某社交平台发布,并配文称“大同地震现场:一片废墟与惊魂”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山西大同地震现场一片废墟?当地回应】

案例六:何某会编造传播“重庆金科廊桥水乡6.8级地震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何某会女,5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“金科廊桥水乡三组6.8级地震”的虚假灾情信息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引发当地居民恐慌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网传重庆“金科廊桥水乡6.8级地震”系谣言】

案例七:刘某编造传播“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山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刘某男,36岁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,以自己前期看到过的一起普通交通纠纷事件为原型,捏造“司机持刀伤人”的虚假警情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太原街头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?刘某被拘!】

案例八:梁某鹏编造传播“山东潍坊一学生在体测时因为高温身亡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山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梁某鹏男,29岁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,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内容为“七月八号下午两点二十七分,山东潍坊高密。十二岁的李亮亮倒在滚烫的塑胶跑道上,距离他刚跑完的400米体测终点仅一步之遥。当时电子屏跳动着39℃高温,塑胶跑道表面早已突破50℃,他静静趴了整整三分钟.......”的谣言信息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

案例九:刘某元编造传播“山东威海某小学开学第一天学校塌了?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山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刘某元男,26岁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“山东威海某小学开学第一天学校塌了”的谣言信息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造成当地居民恐慌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山东威海某小学开学第一天学校塌了?当地回应】

案例十:栗某编造传播“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热抢救无效身亡”网络谣言案

近日,广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,栗某男,36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“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热抢救无效身亡”的谣言信息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造成当地居民恐慌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【相关辟谣信息请见→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热抢救无效身亡?当地回应】

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
警方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谨言慎行要牢记。对网上各类“博眼球”信息,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、识别,关注权威发布信息,做到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。网络空间的清朗,需要每个“指尖”的力量,让我们携手让谣言失去滋生的温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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