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某视频博主发布视频称,自家孩子在四川泸州城区步步高商场附近路边玩耍时,险些被人贩子拐走,并描述所谓“惊险过程”。该视频收到点赞3247个、留言546条、转发5112次,内容也得到扩散。

泸州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发现该内容后,立即与龙马潭公安分局相关警种第一时间开展调查、实地走访、调取监控,询问相关人员等工作。
监控显示,小朋友放学后与同学一起直接乘坐家人的车辆离开,不存在博主视频中所描述的“拐骗”情节或相关可疑人员。

经公安对发布者王某询问,王某供述发布的视频内容为虚构。该博主因编造、传播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,主动公开道歉、删除视频。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专家表示,博主为博取流量编造并发布孩子被人贩子拐走的虚假警情,该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需根据情节轻重承担法律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,散布谣言、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。同时,网信、公安等监管部门可依据网络相关监管规定,对博主作出责令整改、限制账号功能、关闭账号等处理。
涉事网络平台若未履行审核、删除等法定义务,还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、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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